- 词语解释
- 引证解释
1.佛教的教义。
2.佛教徒认为佛所具有的法力:~无边。
佛教教义。
《晋书·武帝纪》:“帝初奉佛法,立精舍於殿内。” 唐 韩愈 《送灵师》诗:“佛法入中国,尔来六百年。” 清 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二:“僧自言不知佛法,亦无布施,终岁自食其力。” 鲁迅 《书信集·致许寿裳》:“见兄所为文,甚以为佳,所未敢苟同者,惟在欲以佛法救 中国 耳。”
指佛事。
清 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打鬼》:“打鬼本西域佛法,并非怪异,即古者九门观儺之遗风,亦所以禳除不祥也。”
佛所具有的法力。
《初刻拍案惊奇》卷七:“果然 武妃 见説,暗道:‘佛法广大!’” 清 采蘅子 《虫鸣漫录》卷一:“佛法无边,其信然乎?”
- 相关字义
- 国语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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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梵语“佛陀”,是对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简称,亦是佛教徒对修行圆满的人的称呼:~爷。~像。借花献~。2.指“佛教”(世界主要宗教之一):~家。~寺。~老。~经。~龛。~事(佛教徒诵经、祈祷及供奉佛像等活动)。1.〔仿~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犯~。变~。军~。婚姻~。绳之以~。依~治国。2.方法;方式:办~。用~。土~。加~。这件事没~儿
佛法
fó fǎㄈㄛˊ ㄈㄚˇ佛陀或菩萨的教法。
《西游记.第一二回》:「自五帝、三王,未有佛法,君明臣忠,年祚长久。」
明.张自烈《正字通.人部》:「世传汉明帝永平十年,佛法始入中国,非也。」
佛法
佛法,是让人们认识思想、摆脱思想束缚、进行自由创造的教学观照体系。
【佛法】佛所说之教法,包括各种教义及教义所表达之佛教真理。成实论卷一举出六种‘佛法’之同义语,称为佛法六名,即:
(一)善说,如实而说。
(二)现报,使人于现世得果报。
(三)无时,不待星宿吉凶而随时得修道。
(四)能将,以正行教化众生至菩提。
(五)来尝,应当自身证悟。
(六)智者自知,智慧者自能信解。
又佛法为佛教导众生之教法,亦即出世间之法;对此,世间国王统治人民所定之国法,则称为‘王法’。印度及中日佛教史中,有关佛法与王法之关系,因时因地而异,有以王法而护持佛法、推动佛法者,如阿育王、迦腻色迦王、梁武帝等;有以王法而抗衡佛法,乃至摧毁佛法者,如我国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之厄。
此外,佛所得之法,即缘起之道理及法界之真理等;又佛所知之法,即一切法;以及佛所具足之种种功德(十八不共法),均称佛法。
故知,广义而言,‘佛法’一词,包含极广,上记之外,举凡诸法本性、一切世间之微妙善语,乃至于其他真实与正确之事理等,皆属佛法。然狭义而言,则一般所说之佛法多指佛所说之教法。
[杂阿含经卷二十、法华经序品、金刚般若经、大宝积经卷四][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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