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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曹治事的属吏,胥吏。
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曹掾
分曹治事的属吏,胥吏。
《东观汉记·吴良传》:“今 良 曹掾尚无袴,寧为家给人足邪?” 唐 李翱 《劝河南尹复故事书》:“且阁下曹掾非为不多,乃无一人执旧礼以坚辨焉,此亦可叹也!” 清 梅曾亮 《送张梧岗序》:“通经术,习名法者,得自辟为曹掾。” 章炳麟 《訄书·定律》:“曹掾未设,则胥役之生死,宜制命於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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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等,辈:尔~(你们)。吾~。2.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3.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4.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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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署属员的通称。
曹掾
曹掾,汉朝三公府和郡县各曹主官的通称,正为掾,副为属或史。东西曹掾俸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东汉太尉或相国等属吏分曹治事,有仓曹掾(主管仓谷事)、坐西曹掾等。魏、蜀有置。
曹操为丞相后下设东、西曹掌管人事工作,东曹主管二千石官员的任免,西曹主管丞相府官员的任免。其负责人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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