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解释
- 引证解释
同“伏辩”。
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服辩
亦作“ 服辨 ”。认罪供状;认罪文据。
《唐律疏议·断狱·狱结竟取服辩》:“诸狱结竟,徒以上各呼囚及其家属具告罪名,仍取囚服辨;若不服者,听其自理,更为详审。”《清会典事例·刑名·刑律断狱》:“狱囚取服辩。” 鲁迅 《呐喊·孔乙己》:“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 相关字义
- 国语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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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ú fù
1.衣服;衣裳:制~。便~。2.丧服:有~在身。3.穿(衣服):~丧。4.吃(药):~药。内~。每次~三片。5.担任(职务);承当(义务或刑罚):~刑。~兵役。6.承认;服从;信服:~输。心~口~。你有道理,我算~了你了
biàn
争论;说明是非、真假:能言善~。不容分~。
服辩
fú biànㄈㄨˊ ㄅㄧㄢˋ认罪状、悔过书。
《清会典事例.卷八五二.刑部.刑律断狱.狱囚取服辩》:「凡狱囚徒流死罪,各唤囚及其家属,具告所断罪名,仍取服辩文状,若不服者,听其自理,更为详审。」
服辩
服辩,中国古代指犯人对判决所做的服与不服的表示。罪犯如对判决不服,司法官应依其不服之状,重新审理。历代均有类似制度。
(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