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解释
- 引证解释
登记并没收(家产)。
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籍没
谓登记所有的财产,加以没收。
《三国志·魏志·王修传》:“ 太祖 破 鄴 ,籍没 审配 等家财物貲以万数。”《北史·乐运传》:“ 运 少好学,涉猎经史。年十五而 江陵 灭,随例迁 长安 。其亲属等多被籍没, 运 积年为人佣保,皆赎免之。” 宋 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六:“于是 麻 氏或死或流,子孙有官者皆贬夺,籍没家财,不可胜纪。” 清 昭槤 《啸亭杂录·阿尔萨》:“然居官清介,籍没时,其家惟黄连数十斤,当票数纸而已。”
- 相关字义
- 国语辞典
- 网络解释
jí
1.书;书册:古~。经~。2.登记隶属关系的册簿。引申指隶属关系:国~。党~。户~。3.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原~。祖~。
méi mò
1.无;没有:屋里~人。我~铅笔。2.副词。未;未曾:~红。~来过。1.沉下去:沉~。淹~。2.漫过;高过:水深~顶。积雪~膝。3.隐藏:出~无常。4.把财物充公:~收。5.完了;终结:~世(终身)。~齿(一辈子)。6.
籍没
jí mòㄐㄧˊ ㄇㄛˋ旧时指登录财产或家口,以没收充公。
《三国志.卷三○.魏书.东夷传》:「季父牛加有二心,位居杀季父父子,籍没财物,遣使簿敛送官。」
唐.薛调《无双传》:「无双遭乱世籍没,而仙客之志,死而不夺。」
籍没
籍没是指谓登记所有的财产,加以没收,
出自《三国志·魏志·王修传》。
拼音:jím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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