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解释
公民暂时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与住所不同,一个公民可以有多处居所,但大多数国家规定一个人只能设一处住所。
- 相关字义
- 国语辞典
- 网络解释
jū
1.住:~民。分~。2.住的地方;住所:迁~。民~。故~。3.在(某种位置):~左。~首。4.当;任:~功。以专家自~。5.积蓄;存:~积。奇货可~。6.停留;固定:变动不~。岁月不~。7.用于某些商店的名称(多为饭馆)
suǒ
1.处所:场~。住~。各得其~。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在山东)。前~(在浙江)。后~(在山西)。沙后~(在辽宁)。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诊疗
居所
jū suǒㄐㄩ ㄙㄨㄛˇ法律上指现在所居及暂时寄寓之处所。
居所
居所指具有不定期居住意愿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地址。居所与住所不同,它是指暂时居住地。但暂时居住不是短时间居住的意思,而是有预定期间居住的意思。自然人和法人具有不定期居住意愿,通常是为了某种目的,如谋生、经商、求学等而作非长期居住。
(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