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解释
- 引证解释
没有儿子的人以别人(通常是本家族的同辈人)的儿子承继;立继承人。
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立嗣
确立王位继承人。
《史记·孝文本纪》:“古者 殷 周 有国,治安皆千餘岁,古之有天下者莫长焉,用此者也。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
谓无子而以同宗之子承继。
《儒林外史》第六回:“如今把个正经主儿去了,这些家人小廝都没个投奔,这立嗣的事是缓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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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ì
1.站1:~正。肃~。坐~不安。2.使竖立;使物件的上端向上:~竿见影。把梯子~起来。3.直立的:~柜。~轴。~领。4.建立;树立:~功。~志。5.制定;订立:~法。~约。~个字据。6.指君主即位。7.指确定继承地位;确
sì
1.继续;继承:~续。~位。2.子孙:后~。
立嗣
lì sìㄌㄧˋ ㄙˋ立定继承人。
《史记.卷一○.孝文本纪》:「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
《儒林外史.第六回》:「这些家人小厮都没个投奔,这立嗣的事是缓不得的。」
立嗣
古代中国家庭习俗之一。唐律及明、清律皆规定,男子无子始许立嗣。立嗣只许立辈分相当的侄子为嗣子,不得立女子为嗣,也不得立异姓子而乱宗。
(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