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解释
- 引证解释
1.收买人或机构,使为自己办事。
2.收买叮嘱。
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买嘱
亦作“ 买属 ”。谓给人钱财,请托办事。
《元典章·户部三·承继》:“有妻因夫亡,听人鼓诱,买嘱以为子者。”《元典章·吏部六·书吏》:“ 江西 行省所辖路府州司县司吏,多係吏业不通,行止不廉。苟非上司分付,即係买属承説。” 明 无名氏 《鸣凤记·严嵩庆寿》:“又访得他新造一所 万花楼 ,极其华采,止少一条铺单,被我买嘱匠人,量了他尺寸,前往 松江 打一条五彩大绒单,铺在他楼上。”《儒林外史》第四一回:“我父亲和他涉了讼,他买嘱知县,把我父亲断输了。” 清 王先谦 《东华录·雍正九》:“夫身为言官,背公怀私,朋比结党,将造作并无实据之浮言,转相买属。”
- 相关字义
- 国语辞典
- 网络解释
mǎi
1.购买;拿钱换东西。与“卖”相对。2.用金钱或其他手段拉拢:收~。~通。
zhǔ
1.嘱咐,告诉对方记住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叮~。遗~。2.托(人办事):~托。依~代办。
买嘱
mǎi zhǔㄇㄞˇ ㄓㄨˇ以财物贿赂人,而请托他做事。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六》:「就是被他见了破绽,只消求告他,买嘱他,要他不泄漏罢了!」
《儒林外史.第四一回》:「我父亲和他涉了讼,他买嘱知县,将我父亲断输了,这是我不共戴天之仇。」
买嘱
买嘱,汉语词汇。
拼音:mǎizhǔ
释义:谓给人钱财,请托办事。
(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