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解释
- 引证解释
国内行政事务的一部分,在我国,民政包括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
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民政
犹政事。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渠水》:“ 汉和帝 时, 右扶风 鲁恭 ……徵博士侍中,车驾每出, 恭 常陪乘,上顾问民政,无所隐讳。” 宋 梅尧臣 《送杨浩秘丞入蜀》诗:“有母不得养,法当之远官。虽曰在民政,孝心寧得安。”《宋史·真宗纪三》:“戊辰,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民主政体。
梁启超 《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亚里斯多德之政治学说》:“然彼非真行民政耳,苟真行民政则进矣。” 柳亚子 《题<太平天囯战史>》诗:“但使 江 东王气在,共和民政自千秋。”
今指包括选举、行政区划、地政、户政、国籍、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团登记、优抚、救济等项的国内行政事务。
- 相关字义
- 国语辞典
- 网络解释
mín
1.人民:国泰~安。为~除害。2.指某种人:藏~。回~。农~。渔~。牧~。居~。侨~。3.民间的:~歌。~谣。4.非军人;非军事的:拥军爱~。~航。~用。5.姓。
zhèng
1.政治:~纲。~工人员。2.政府:党~军民。3.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邮~。4.指家庭或团体的事务:家~。校~。
民政
mín zhèngㄇㄧㄣˊ ㄓㄥˋ地方人民的政事。
《宋史.卷八.真宗本纪三》:「戊申,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民政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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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文翻译
- 民xx
- xx政
民字在开头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