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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 区划
  • qū huà
  • ㄑㄩ ㄏㄨㄚˋ
  • 區劃

  • 词语解释
  • 引证解释

地区的划分:行政~。

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区划
  1. 见“ 区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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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qū huàㄑㄩ ㄏㄨㄚˋ

安排、策划。「划」文献异文作「画」。

宋.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下》:「会河北大饥,流民转徙东下者六七十万,公皆招纳之,劝民出粟,自为区画,散处境内,屋庐、饮食、医药,纤悉无不备。」

区划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先后作过多次调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变化很大:按“整县改市”、“以乡建镇”模式设置大批市、镇;部分地区与市合并,全面试行市领导县体制;人民公社在政社分开后恢复为乡、民族乡;撤(县辖)区并乡建镇;恢复和新设民族自治地方。

(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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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文翻译

英语:subdivision (e.g. of provinces into coun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