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解释
- 引证解释
古代本指掌管音乐的官署,汉代开始建立,掌管制定乐谱、训练乐工和采集歌词等。后来也把它所采集来配乐的歌词以及后人袭用乐府旧题或摹仿乐府体裁写的作品称做乐府。
古代主管音乐的官署。起于 汉 代。
汉 惠帝 时已有乐府令。 武帝 时定郊祀礼,始立乐府,掌管宫廷、巡行、祭祀所用的音乐,兼采民歌配以乐曲,以 李延年 为协律都尉。乐府之名始此。参阅《汉书·礼乐志》。
诗体名。初指乐府官署所采制的诗歌,后将 魏 晋 至 唐 可以入乐的诗歌,以及仿乐府古题的作品统称乐府。
宋 郭茂倩 蒐辑 汉 魏 以迄 唐 、 五代 合乐或不合乐以及摹拟之作的乐府歌辞,总成一书,题作《乐府诗集》。 宋 以后的词、散曲、剧曲、因配乐,有时也称乐府。
- 相关字义
- 国语辞典
- 网络解释
1.快乐:欢~。~事。~不可支。心里~得像开了花。2.乐于:~此不疲。3.笑:他说了个笑话把大家逗~了。4.姓(与Yuè不同姓)。1.音乐:奏~。~器。2.姓(与Lè不同姓)。
1.旧时指官吏办理公事的地方,现在指国家政权机关:官~。政~。2.旧时官府收藏文书、财物的地方:~库。3.旧时指大官、贵族的住宅,现在也指某些国家元首办公或居住的地方:王~。元首~。总统~。4.敬辞,称对方的家:贵~。5
乐府
yuè fǔㄩㄝˋ ㄈㄨˇ职官名。汉武帝置,为掌管音乐的机关,职掌制定乐谱,采集民间诗歌以入乐,并负责训练乐工。
乐府(乐府诗)
乐府,中国古代民歌音乐。乐府是古代音乐机关,秦代以来朝廷设立的管理音乐的官署,到汉时沿用了秦时的名称。公元前112年,正式成立于西汉汉武帝时期,收集编纂各地民间音乐、整理改编与创作音乐、进行演唱及演奏等。
汉魏六朝以乐府民歌闻名。“乐府’本是汉武帝设立的音乐机构,用来训练乐工,制定乐谱和采集歌词,其中采集了大量民歌,后来,“乐府”成为一种带有音乐性的诗体名称。今保存的汉乐府民歌的五六十首,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如《战城南》、《东门行》、《十五从军征》、《陌上桑》等,其文体较《诗经》,《楚辞》更为活泼自由,发展了五言体、七言体及长短句等,并多以叙事为主,塑造了具有一定性格的人物形象。《孔雀东南飞》(又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木兰辞》是汉魏以来乐府中叙事民歌的优秀代表作,称为乐府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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