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解释
- 引证解释
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场所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住所
居住的地方。
《魏书·袁翻传》:“ 那瓌 住所,非所经见,其中事势,不敢輒陈。” 宋 苏舜钦 《奉酬公素学士见招之作》诗:“念君住所近不远,江山蟠闢气象豪。” 孙犁 《澹定集·<幸存的信件>序》:“他们走后,家里人又自抄一次,这样文字就真正在我的住所绝迹了。”
- 相关字义
- 国语辞典
- 网络解释
zhù
1.居住;住宿:你~在什么地方?。~了一夜。2.停住;止住:~手。~嘴。雨~了。3.做动词的补语。a)表示牢固或稳当:拿~。捉~。把~了方向盘。牢牢记~老师的教导。b)表示停顿或静止:一句话把他问~了。当时他就愣~了。c
suǒ
1.处所:场~。住~。各得其~。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在山东)。前~(在浙江)。后~(在山西)。沙后~(在辽宁)。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诊疗
住所
zhù suǒㄓㄨˋ ㄙㄨㄛˇ居住的处所。
《魏书.卷六九.袁翻传》:「那瓌住所,非所经见,其中事势,不敢辄陈。」
住所
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