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得斯芬(注射用甲磺酸去铁胺) 性状:白色至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治疗慢性铁负荷过重,例如-输血引起的含铁血黄素沉着病,如重症地中海贫血、铁粒幼细胞性贫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及其他慢性贫血。
-特发性(原发性)血色病者因伴随疾病(例如严重贫血,心脏疾病,低蛋白血症)妨碍了静脉切开放血术 。
-迟发性皮肤卟啉病引起的铁负荷过载,不能进行静脉切开。治疗急性铁中毒。
治疗晚期肾功能衰竭(持续透析)患者的慢性铝负荷过载,伴有下列情况:-铝相关的骨病和/或-透析性脑病和/或-铝相关性贫血2.用于诊断方面用于诊断铁或铝负荷过载。
用法用量:应使用本品的10%水溶液用于注射。5毫升注射用水注入含有500毫克本品的小瓶中,充分摇动。此配液呈清亮,无色至轻微黄色。只能使用清亮溶液。半透明或混浊的溶液应舍弃。
10%的本品溶液可用常规的输注液(氯化纳、葡萄糖、林格液、乳酸盐林格液、腹膜透析液例如2.27%Dianeal PD4葡萄糖和1.5%CAPD/DPCA 2葡萄糖)进一步稀释。
用于得斯芬[sup]®[/sup]输注试验和慢性铝负荷过载的治疗,5毫升本品溶液(5毫克/公斤)对于体重100公斤的患者已足够。根据患者的实际体重,从瓶中取适量本品溶液加入150毫升0.9%盐水溶液中。对CAPD或CCPD的患者,也可将已溶解的本品加到透析液中注入腹腔。
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去铁胺。
药理毒理:本品是一种螯合剂,主要与三价铁离子和铝离子形成螯合物,其螯合物形成常数分别为10[sup]31[/sup]和10[sup]25[/sup]。
本品对二价离子诸如铁(Fe[sup]2+[/sup])、铜([sup]Cu2+[/sup])、锌(Ca[sup]2+[/sup])、钙(Ca[sup]2+[/sup])的亲和力很低(螯合物形成常数为10[sup]14[/sup]或更低)。
螯合作用以1:1摩尔基础上进行。因此,理论上1克本品可结合85毫克三价铁离子或41毫克三价铝离子(Al[sup]3+[/sup])。由于其螯合特性,无论是血浆中或者细胞中的游离铁,本品均能与之结合,形成铁胺螯合物。
尿中铁胺螯合物的排出主要反映了血浆中铁离子转换,而粪便中铁主要反映肝内铁螯合的状况。可以从铁蛋白和血黄素中螯合铁离子,但在临床应用的浓度下,这样的螯合过程相对较慢。然而,本品不能从转铁蛋白、血红蛋白或其他含有血红素的物质中去除铁离子。
本品还可动员组织结合铝并与之螯合,形成铝胺螯合物。由于铁胺和铝胺这两种螯合物可完全排出,本品能促进铁和铝从尿和粪便中排出,因而减少铁或铝在器官的病理性沉积。
不良反应:局部反应/相关的全身反应以下反应的发生率在10%以上:很常见:输注或注射部位疼痛,肿胀,渗出,红斑,烧灼,瘙痒,焦痂,硬结,关节痛/肌肉痛常见:头痛,风疹,发热不常见:水泡,局部水肿,烧灼感;呕,腹痛,哮喘。
感染的易感性少见:毛霉菌感染罕见:耶尔森氏菌胃肠炎 禁忌:如果已知对活性物质过敏者,除非有可能进行脱敏,应列为禁忌。
药物相互作用:在本品治疗的同时合用吩噻嗪类衍生物甲哌氯丙嗪(prochlorperazine)可引起暂时性意识障碍,锥体功能障碍和昏迷。对于严重慢性铁过载的患者,如联合本品和大剂量维生素C(每日500毫克以上)治疗时,可发生心脏功能损害(见“剂量和用法”和【注意事项】);停用维生素C后可恢复。由于螯合在本品上的镓-67迅速经尿排出,镓-67-成像会失真。
建议采用闪烁法检查前48小时即停用本品。 注意事项:药物请小心存放,防止儿童误取。
铁负荷过载患者尤其易被感染。已有报道本品可能促进感染(包括败血症)的发生,尤其是耶尔质氏结肠炎和假结核病菌感染。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中引起发热,并伴有急性肠炎/结肠炎,弥漫性腹痛或咽炎,应暂时停止治疗,作有关的细菌学试验,并立即给予适当的抗生素治疗。当感染消失后,可再用本品治疗。已有报道,少数应用本品治疗铝和/或铁负荷过载的患者发生毛霉菌病,这是一种严重的真菌感染。如果有任何可疑体征或症状发生,应停用本品,进行真菌学试验,立即采取合适的治疗。毛霉菌真菌病也可能发生在未使用本品的患者,这表明其他决定因素如透析、糖尿病、酸碱平衡紊乱、恶性血液病、免疫抑制剂、或其他削弱免疫系统的因素也可能与这种感染的发生有关。
高剂量本品,尤其对血浆铁蛋白水平低的患者可引起视力、听力障碍(见【不良反应】)。接受维持透析且铁蛋白水平低的肾衰竭患者更易发生不良反应,已有仅一剂本品即引起视力症状的报道。
低剂量本品可降低不良反应的危险。建议在使用本品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每3个月应作一次视力和听力的检查,特别是铁蛋白水平低的情况。
维持本品平均每日剂量(毫克/公斤体重)除以血清铁蛋白的指数低于0.025,可以降低地中海贫血病人发生听力异常的风险。如有视力和/或听力障碍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以争取这些障碍逆转的最大机会。
如果其后减少剂量再用,应在视力和/或听力的密切监护下进行并权衡利弊。在极罕见的病例中,施用诊断性试验剂量也观察到视力障碍的发生。对于肾功能正常的病人,约一半的金属螯合物经肾排泄。因此,对严重的肾功能衰竭患者,应给予注意。
铁和铝的螯合物是可以透析的,肾功能衰竭患者,可用透析增加其清除。对于患有铝相关脑病的患者,高剂量本品可加重神经系统功能紊乱(抽搐),可能是由于循环中的铝急性增高所致。本品可能引起透析性痴呆的发作。有报告在治疗前先用氯硝胺定(clonazepam)处理有助于克服这一神经系统副作用。
铝负荷过载的治疗也会导致血清钙下降和加重甲状旁腺机能亢进。
生长迟缓与在血清铁水平低的患者中应用高剂量本品,和3岁以内儿童开始治疗有关。
(详见【用法用量】)。
高剂量本品导致生长迟缓应与由于铁过载所致生长迟缓有区分,剂量低于40毫克/公斤体重本品很少引起生长迟缓。对于高于此剂量引起的生长迟缓,减低剂量后,一些患者的生长速度可恢复到治疗前水平。使用本品的患儿应每3个月监测一次体重和身高。已有报道,过高剂量静脉输注本品治疗急性铁中毒患者和地中海贫血患者发生急性呼吸哀竭。因此不应超过所建议的每日剂量。
当本品与维生素C同时使用时,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维生素C补充剂不应用于心衰患者— 仅在本品常规治疗的头一个月后开始服用维生素C— 只给定期使用本品的患者服用维生素C,最好在设置好泵后即刻服用。
— 维生素C剂量不要超过每日200毫克,分次服用。
— 建议在使用这种联合疗法中监测心脏功能。在严重铁过载病人中已有报告本品与维生素C(每天500毫克以上)合用造成心脏功能损害,维生素C停用后心脏功能恢复。采用静脉注射本品治疗时,应缓慢注射。快速静脉注射可能会引起低血压和休克(如潮红、心动过速、虚脱和风疹)。本品使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溶液浓度不能超过10%,因为这样易引起局部皮肤反应。如果没有其它方法,必要时可用较高浓度肌肉注射。
皮下输注时,注射针头不能离真皮层太近。有头晕或其他中枢神经障碍,或视力/听力损害的患者应禁止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
(见【不良反应】)注意:铁螯合物排出可使尿液呈现棕红色。
规格:0.5克/瓶 贮藏:避光,密封,在25℃以下保存。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091034 生产厂家:Novartis Pharma Stein 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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