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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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为加强军事力量,在京师和各地设立卫所。卫是卫指挥使司的简称,所指千户所和百户所。5600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由指挥使、千户、百户分别统率。明初洪武年间内外卫所达300多个,全国军队达180万人。
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卫所
明 以武功定天下,革 元 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
清 初亦沿袭。《初刻拍案惊奇》卷二:“那 姚乙 定了卫所,发去充军。”《清史稿·世祖纪二》:“六月丁未,裁併 直隶 诸卫所。”参阅《明史·兵志一》。
- 相关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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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èi
1.保护:守~。自~。2.生活中或某些球类比赛中担负保护、防守任务的:门~。后~。3.周朝国名。公元前11世纪中叶建立。在今河北南部和河南北部一带。公元前254年为魏所灭。公元前241年在秦支持下复国。公元前209年为秦
suǒ
1.处所:场~。住~。各得其~。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在山东)。前~(在浙江)。后~(在山西)。沙后~(在辽宁)。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诊疗
卫所
wèi suǒㄨㄟˋ ㄙㄨㄛˇ明代军队的编制。大者称卫,约五千余人;小者称所,约一千一百二十人,统属于都司。
卫所
卫所,是明朝使用的一种军队编制制度,永乐时全国兵员达两百万。明朝军队编制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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